加拿大是個什麼樣的國家?從一些不同於台灣的事件可以看得出來,今天聯邦法庭上的一個判決打了政府一個耳光。
一位來自蘇丹的加拿大第一代移民,因為被列名在不能飛行名單上,目前滯留在蘇丹的加拿大使館已經一年了,雖然加拿大聯邦政府的皇家騎警與情報局都已經排除他有恐怖份子嫌疑,政府卻仍然拒絕發給他身分文件,不讓他回來。
今天終於獲得聯邦法庭的平反,法院還裁定政府必須提供專機將他接回來,判決上還說政府違反憲法賦予他的人權與蘇丹政府串謀拘禁他三年。
下午國會就引發一陣質詢,保守黨政府還是一本過去規避的立場,說需要等司法部門檢視判決之後再決定因應的作法,但不再堅持過去的立場,要當事人先從不能飛行名單上除名,也算有自知之明。
我很欣賞加拿大的司法不是為政府服務,有立場超然的法院可以制衡政府,縱然以反恐為名,政府也不能違反人權。
回頭看台灣的司法體制,就很難確定不是在為執政黨服務。
在還沒有移民加拿大之前,很多人都會顧慮種族歧視,最近統計局公布一份研究,正好對應一位移民第二代女性國會議員的虐待外籍看護疑案,可以讓人思考加拿大的種族歧視問題。
加拿大統計局最近委託研究族群間遭受歧視的觀感,發現膚色越深的族群感受到的歧視越多,而且這些感受不會隨著移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而消除。以華人為例,將近五成多的新移民認為加拿大接納他們,但是到了第二代這比例降到四成四,可見文化與語言改善不能使移民更有歸屬感,例如最近多倫多有個韓裔高中生與同學打架,卻單獨被警方起訴,引發同學集體罷課抗議,就是因為遭受種族歧視的言語,可見加拿大的種族歧視仍然存在,雖然表面上不明顯。
加拿大廣納移民,但是政治上很難整合移民。從七零年代起倡導種族和諧主義,鼓勵各移民保留自身的文化,就像馬賽克的組合,不若美國的強制融合,因此各城市散落各民族聚落,例如多倫多華人聚集的 Scarborough, Markham, Richmond Hill 區域,政黨為了爭取選票,也往往必須推出該族群的候選人,在大多倫多西北區的 Brampton 就有一位這樣選出的錫克族第二代移民的自由黨國會議員 Ruby Dhalla ,這位議員最近遭受三名外籍看護指控虐待,透過政黨監督,馬上鬧的滿城風雨,國會還舉行聽證會調查,目前的爭議在於 Dhalla 本人是否涉及非法聘用與隨後的不公平對待,例如要求超時工作與不給予平等人權。三位外籍看護指證歷歷 Dhalla 則矢口否認,更表示已提供高級的生活待遇。目前的輿論發展不利於 Dhalla ,多認為她知法卻違法,身為國會議員卻沒有按照正常程序申請雇用外籍看護,實際上她母親還常常出國旅遊,不像需要醫療看護的老年人,三位外籍看護還有一人提前辭職,更讓人懷疑這暗示不公平對待非空穴來風。從目前發展來看,即使擁有族群選票優勢Dhalla 的政治前途勢必受傷,這讓人不禁揣測印度人的社會階級制度有根深蒂固的階級觀念,很難平等對待”下人”,才會使這位議員惹禍上身,值得我們借鏡,思考台灣文化是否有類似的不良元素。
種族歧視雖然錯誤而且被法令禁止,但是種族偏見無所不在,例如台灣人就對黑人,印度人,與其他有色人種有偏見,來到加拿大卻也還是如此,本身涉嫌歧視又如何抱怨被歧視,就像議員 Dhalla未能切除自身文化的缺點,改正歧視行為,最後還是惹禍上身。因此不論沉浸在加拿大自由生活的長短,移民若沒有自覺與努力,很難切除自身文化的黑暗面。
既然來加拿大生活,新移民要拋棄在台灣那種對有色人種的偏見,要有胸懷擁抱加拿大的多種族文化,學習欣賞並接納其他種族,否則持續過去的錯誤,言談間不免顯露偏見,這樣在加拿大是很容易被鄙視與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