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台灣所得稅都是自己報,拿表格塡完就好了,離開那一年還進步到網路報稅,也很方便,記得好像還是免費。在加拿大我就發現每次都要花很長的時間,開始的三年報稅我都自己填表,第一年簡單,只有幾個月的收入,第二年與第三年都有完整的年收入就麻煩了,我記得都弄好久,好累。有一次還弄錯,把撫養親屬像台灣那樣報扣抵,結果被稅務單位剔除。(我想是因為政府給小孩扶養金,所以就沒有扣除額)
第四次報稅我決定找會計師,看看人家怎麼弄,可不可以省我時間,或幫我多省稅,結果花了120元加幣,也還是要在那裡耗掉將近一個小時,想想實在不值得,就決定以後還是自己弄好了。
第五年報稅,我嘗試用電腦軟體,我是透過銀行的推廣,只花了15元加幣,結果發現非常好用,省了我好多時間,大概前後一個半鐘頭就結束了,不像以前都要弄兩個晚上,而且還可以上網送件,省下郵寄的麻煩與時間,也可以快上兩個星期收到退稅。因此今年我持續這個做法,連基本資料都直接 Download,不用再輸入,真是方便。
加拿大的所得稅分為中央與省稅,不像台灣只有中央,報稅人要申報這兩項所得稅:
2007年中央所得稅率分四級:15%($37,178 以下),22%($37,178 ~$74,357),26%($74,357 ~ $120,887),29%($120,887以上)。另有減稅額度根據撫養,捐款,配偶收入,加拿大退休金,失業保險等決定,一家四口,也可以減稅 Tax Credit 約4,000元。我猜大概20,000元以下的年收入繳不到稅。
安大略省的所得稅分三級:6.05%($35,488 以下),9.15%($35,488 ~ $70,976),11.16%($70,976以上),也有減稅額度,前面的家庭也約可減稅$1000。
想知道加拿大所得稅有多麼的重,可以試算看看,以$30,000年收入計算,大概要繳總所得稅$2,700,實質稅率9%,以$50,000,繳$7,700,等於15.5%; 以$75,000年收入計算,則要$15,000,即 20%; 以$100,000,繳$24,000,稅率 24%;以$200,000,要$61,000,31%。
你覺得加拿大人的所得稅負擔很重嗎?
附註: 新移民的第一年通常沒有收入,或收入比較低,也許扣不到稅,但是還是要申報,因為你可以同時申請退稅,政府會將估算你已經繳的GSP/HST,然後退給你,而且雖然沒有收入,扣除額部分衍生的信用額度就可也讓你多退稅,很好吧!
最近全世界發生了糧食危機,各國的食物價格飛漲,第三世界國家甚至人民已經買不起食物,發生搶糧暴動的海地還有人開始吃泥土做的餅乾充飢,加拿大因為幣值上升的關係,食物價格上漲並不多,四月份與前年相比只增加了1.4%,台灣的大概超過這個的兩倍,大陸大概是七倍以上,在這樣的環境,多倫多所在的安大略省最近在檢討低收入福利政策,希望能消除貧窮。
到底如何判定貧窮?過去都是用平均收入的六成作為界線,2006年在多倫多是$17,570,家庭是 $33,221,只要收入低於表準就算,為了更清楚的表達,協助制定政策,安大略省準備學習愛爾蘭的做法,列出具體的定義,如果一個人有超過兩項符合,就可以認定是貧窮。
Toronto Star 訪問了去免費食物倉庫(Food Bank)領食物的人,整理了以下十項的基本需求,如果一個人無法擁有其中兩項以上就可以歸為貧窮:
規律的為緊急需要或退休每個月存至少20元
每天都能吃到水果與蔬菜
隔天都能吃到肉類,魚,或其他素食替代品
每天有少量的零用錢
負擔的起替換用壞的傢俱
有合適的衣服去面談工作
擁有汽車或是TTC 地鐵公車的月票
擁有至少兩雙鞋,包括冬天雪地用的靴子
負擔的起為家人或朋友每年買一份禮物
成人能負擔的起每天至少兩餐
看這些項目,再想想其他世界的窮人,貧窮的定義差那麼多。
我還看到對中國窮人的報導,在四川重慶市,一個臨時工人,一天超過12小時的工作賺不到5元人民幣,去年在礦場工作了一年,沒有領到工資,因為礦場倒閉。全家與另外三個類似家庭居住在一間不到9坪的房間,全家賺的錢有一半要付這個房租,然後又要面對飛漲的物價,像這樣的大陸人數目以百萬計。
看到這樣的報導實在令我心痛,更痛心的是還看到新聞說,北京的有錢人在用鉅資50萬美金買27瓶紅酒。